美国的所得税制兼采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对非居民之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采用属地主义,即需要将自美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向美国政府缴税。对美国公民或居民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上采用属人主义,即针对其公民或居民在全世界所取得的收入都要向美国政府报税,其中居民既包括了持有绿卡的永久居民,也包括了一年常住187天以上的非永久居民。(当然在签有税务协定之间的国家可以获得部分减免)。直白一点地说,就是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的扩大税收收入来源。
美国税法包含的税种多(目前联邦和州共开征80多个税种,实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计算方法复杂细致,而且税法几乎每年都要进行修正。对公司而言,通常需要专业会计师和律师的协助才能正确申报,达到就没有错漏,又不承担不必要的税负的目标。否则,一旦被美国国税局IRS认定为偷税漏税,那是会被重罚的。而且这种错误是由行政机关单方认定,原则上需先缴税和罚款,再通过相关途径进行复议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