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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税务规划

中国公开的税赋水平在发达国家中不算高,在内资和外资企业2007年并轨后,统一成了25%。相对与欧美发达国家的30%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是作为一个企业,即使是一个小企业,也应该考虑到还有很多不可预计的行政收费需要缴纳。相对于税收,行政收费的数额随意性更大,而且行政收费即使对于亏损中的企业也需要缴纳,对于企业经营是很不利的。这方面的细节只需要稍微看看国内上市公司的年报就能了解的。

而另一方面,国家和地方有很多种税收政策给与不同企业不同的减免,有些优惠程度甚至能超过香港和新加坡这些著名的免税港。

一个例子是工业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发布《关于发布2009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通知》称,国家规划布局内 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低于10%的税率优惠的,将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翻阅一下享受10%优惠企业的名单,大唐软件、用友软件、汉王科技、金蝶软件、阿里巴巴、三星、佳能、理光、腾讯、网易、盛大等赫然在列,而新浪,搜狐等都没能挤进。可见这不是一般人可以考虑的问题。

要知道,香港有限公司的所得税也要16%,这个10%就显得非常可观了。同时这也让这些企业和那些拿25%所得税的软件公司之间制造了非对称的优势。

所以如何在合法的情况下,合理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是很值得研究的。

2010年8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示范城市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进一步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自2010年7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大庆、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南昌、厦门、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深圳、重庆、成都、西安等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通知同时规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符合规定的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提供本通知附 件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或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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